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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大建立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

2003-11-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建强 我有话说

本报讯天津师大自行创建的“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近日开始在全校实行。这是该校在开展诚信教育中逐步探索形成的一套量化考核标准,通过对学生学习、经济、生活、择业四方面的考核,使评价结果与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研究生保送、三好生评选、入党申请人考察等挂钩,不同信誉等级的学生享受不同“待遇”。

天津师大此次推出的学生诚信评价体系,包括了学习诚信评价、经济诚信评价、生活诚信评价、择业诚信评价四大评价标准,对诸如考试作弊、不按时还贷、隐瞒健康状况、不履行就业合同等具体行为都明确了可量化的指标,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跟踪测评。每学年初,每个学生都要填写诚信评价量化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获得100分的诚信基础分。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定期对学生的操行考查评价,依照评价标准对不诚信行为予以减分,最后根据得分多少,将学生信誉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诚信等级达到A级的学生方有评选一等奖学金的资格,一学年中两个学期都达到A级的学生方可参评校级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4年里每学期的诚信等级都达到A级的学生方可有资格进入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候选名单。诚信等级为B级以上的学生,才有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参加学生党校学习的资格。诚信等级为D的学生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0%的班级无权参加当年度的各项评优活动。同时,学生诚信得分将如实记录于其本人档案,并在校园专门网站予以公示,择业时供用人单位参考,A级学生将优先获得就业推荐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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