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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残疾学生将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2003-11-0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赵秋丽特约记者 李志臣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11月7日电“从明年春季开学起,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将可以免费上学了。”这是山东省出台的对残疾学生的一个政策。

据了解,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的残疾儿童在两万人左右,实施免费教育的对象即是指特殊教育学校(班)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免费项目包括杂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其中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中小学收费标准执行,教科书费按各市根据《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规定的教科书定价执行。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免费教育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属于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管辖的学校由市级财政承担,属于县级教育部门管辖的学校由县级财政承担。省市两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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