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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创新“枫桥经验” 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

罗干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指出
2003-11-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方益波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杭州11月26日电由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联合召开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25日在浙江诸暨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学习、创新“枫桥经验”,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963年,毛泽东同志在浙江枫桥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经验材料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从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罗干指出,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及时消除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重大课题和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抓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做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求实创新,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和保障方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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