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是考核、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和基础。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谋求什么样的政绩,不仅与领导干部本人的成长和命运息息相关,也与党的事业与国家的前途密切相关。
政绩,就是工作成果。作为工作成果,政绩可以从总体上反映人的工作能力和效率,从而成为评定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重要基础。从个人的角度讲,政绩标志着人生成就的轨迹;从组织的角度言,政绩则是个人所在组织行政能力的展示。由小处看,政绩的累积是个人被选择担负更高级领导责任的重要依据;由大处着眼,政绩的汇集则是对一个政党执政能力的检验。缺少政绩,领导干部就不足以担当起相应的领导责任;政绩不足,领导班子就失去了继续领导的资格。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期,对于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和执政党来说,政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行政行为的结果,政绩应该是一种客观存在。然而,在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的“政绩”却让人们看不见、摸不着或感受不到,或者虽然看见了,但得到的却是负面的感受。为了堆积自己的“政绩”,有的人非常善于在媒体上制造工作成绩,为此不惜弄虚作假,把芝麻说成西瓜。在这些人的政绩簿中,长处是自己的,短处是别人的;成绩统统揽过来,失误全部推出去,可谓为出“政绩”不择手段。说到底,这些人追求政绩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把份内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全都当成了自己步步高升、以牟取一己私利的垫脚石,当成了向党和人民要地位、争利益的凭据。这种政绩观既害人又害己,也一定会损害人民的利益,贻误国家的事业。
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反映了其对待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态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的政绩,应该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工作实绩,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具体成果,这些实绩和成果要能够经得起群众检验、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为此,领导干部应该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摒弃花架子、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定脱离实际的超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不搞只顾眼前的虚假繁荣,不求劳民伤财的虚假政绩,有实心,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兢兢业业地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实做好。
领导干部能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关人民的福祉、国家的兴衰。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必由之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制度建设不可或缺。在制度上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核、评定和任用的标准和程序,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证。科学地衡量、考察和评定政绩,并依据政绩制定合理的提拔、任用或撤免领导干部的标准,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干部任用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