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保单质押可获贷款

2003-11-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今天在京签署了《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合作协议书》,从而为保户进行小额贷款融资提供了一个新渠道。

根据协议,只要客户持有已购买一年以上的平安银行保险保单,现金价值在25000元以上,在经过保险公司进行现金价值确认后,就可到指定的工商银行网点办理不低于20000元的人民币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6个月,可展期一次,最长为6个月。据悉,该项业务方便快捷,客户可于两天之内拿到贷款金。同时贷款期间客户仍享受原有的保险利益及保单分红。

自2000年平安保险公司推出首个在银行柜台销售的“千禧红”保险以来,银行保险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千禧红”银行保险系列在北京累计销售已突破60亿元。预计今年全国银行保险业务将占到整个寿险业务的25%。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