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罪恶目的,“台独”分子绞尽脑汁地否定明确宣布台湾回归中国的《开罗宣言》,说什么《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是没有正式法律效力的战时宣传文件,《开罗宣言》在“本质上是新闻稿”,“事实上连一张新闻稿都不如”,“《开罗宣言》和台湾、满洲问题有关者虽有讨论但并未有协议”等等荒诞不经的言论。
让我们重新回到60年前的开罗会议,重温《开罗宣言》产生与面世的过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形势发生重大转折、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已比较明朗的情况下,美、英、中三国首脑于1943年11月22-26日在开罗举行会议,讨论如何协调对日作战的共同军事问题和战后如何处置日本等政治问题,史称“开罗会议”。其中,政治问题主要是于23日晚和25日下午中国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兼行政院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两次长谈中讨论。因为美、英事先已进行过商议,无需再谈。中美双方领导人就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若干共识。其中,关于中国的领土主权问题,中美双方同意:日本用武力从中国夺去的东北各省、台湾和澎湖列岛,战后必须归还中国。这也就为《开罗宣言》关于台湾回归中国的内容打下了基础。
中美首脑晤谈后,美国总统特别助理霍普金斯受罗斯福委托,根据美、英、中三国会谈和美中会晤精神,起草《开罗宣言》。关于日本归还台湾于中国的问题,霍氏拟订的供罗斯福审阅的草案初稿明确表示:“被日本人背信弃义地所窃取的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和台湾,应理所当然地归还中国。”25日,美方正式打印的草案文稿中将上述文字中的“日本人”改为“日本”。霍氏起草的《开罗宣言》草稿先送给中国代表王宠惠及蒋介石过目,然后在11月26日交中、英、美三方官员(中方是王宠惠、美方是霍普金斯和驻苏大使哈里曼,英方代表是外交大臣艾登和外交副大臣贾德干)讨论。
在就《开罗宣言》草案讨论中,中英代表进行了颇为激烈的争论。英国代表贾德干说,宣言草案中对日本占领的其他地区都提“应予剥夺”,惟独满洲、台湾和澎湖写明应“归还中华民国”。他建议,为求一致,将满洲、台湾和澎湖也改成“必须由日本放弃”。中国代表王宠惠反驳道,全世界都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由日本侵略中国东北而引起的,如果《开罗宣言》对满洲、台湾、澎湖只说应由日本放弃而不说应归还哪个国家,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都将疑惑不解。他反对贾德干的修改意见。贾德干辩解道,草稿中的“满洲、台、澎”之上,已冠有“日本夺自中国的土地”的字样,日本放弃之后,归还中国是不言而喻的。王宠惠据理力争,他说,外国人对于满洲、台、澎,带有各种各样的言论和主张,英国代表想必时有所闻,如果《开罗宣言》不明确宣布这些土地归还中国,而使用含糊的措词,那么,联合国家共同作战和反侵略的目标,就得不到明确的体现。《开罗宣言》也将丧失其价值。美国代表哈里曼赞成王宠惠的意见,贾德干陷于孤立。结果,英方未能就宣言草案这一实质问题进行修改,只是对美方草案作了一些非实质性的文字上的改动,将宣言初稿此段文字表述为:“被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特别是满洲和台湾,应归还中华民国”,这样就删去了美方文本中语气较强的“背信弃义”和“理所当然”两个词组。丘吉尔本人又对宣言草案文字进一步做了修改,将文中的“特别是”改为“例如”,又在“满洲和台湾”两个地名后,加上了“澎湖”。
经过当天认真讨论,《开罗宣言》草案经中、美、英三国首脑一致同意后,正式定稿,但暂不发表,由美英人员送往德黑兰,听取参加美、英、苏三国德黑兰会议的斯大林的意见。11月30日,丘吉尔引用了《开罗宣言》有关日本归还其侵占领土的一段话,问询斯大林的意见如何。斯大林回答称他“完全”赞成“宣言及其全部内容”,并明确表示:这一决定是“正确的”,“朝鲜应该独立,满洲、台湾和澎湖等岛屿应该回归中国”。
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这样,《开罗宣言》在反法西斯战争的历史背景下,以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谈精神为基础,由美方代表草拟,经中、美、英三方代表认真讨论(中国代表据理力争),三国首脑同意,并征得斯大林的完全肯定,实际上以国际协定的形式公布于世,表达了同盟国打击并惩罚侵略者、维护国际正义的共同政治意愿。其合理性、严肃性、正义性和有效性毋庸置疑。
关于台湾回归问题,《开罗宣言》庄严宣告: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41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宣言该段谴责了日本自中日甲午战争和“九·一八”事变以来对中国的侵略,承认了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肯定了中国收复这些地方的神圣权利。这是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人民英勇斗争的成果,是国际反法西斯力量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样的事实,这样的历史,是不可磨灭、不可歪曲的。
历史还告诉我们,在《开罗宣言》之前的1941年12月9日,有中国政府的《对日宣战布告》,宣布“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在《开罗宣言》之后的1945年7月26日的美、英、中《波茨坦公告》,第八项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9月2日的日本《无条件投降书》,其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日本接受“中、美、英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这样,《中国对日宣战布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这四个文件组成了环环相扣的国际法律链条,明确无误地确认了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保证了台湾回归中国的国际协议具有无可否认的有效性。
今天无论“台独”分子如何寻找否定《开罗宣言》明确宣布台湾回归中国这一铁证如山的历史事实的“理由”,都必然是枉费心机,因为任何人都无法改变历史的真实。如果他一意孤行,执迷不悟,只会为历史所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