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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世界遗产变成世界遗憾

2003-12-0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缘起

自长城、故宫于1987年被列入世界遗产目录以来,我国已申报成功世界遗产29处,成为仅次于西班牙和意大利的世界遗产第三大国。这些遗产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我国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总体上是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也存在着开发利用超负荷、企业化经营、保护经费不足等突出问题。世界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保存保护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本期我们特邀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主席张柏,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徐嵩龄,敦煌研究院院长、研究员樊锦诗,承德市文物局副局长副研究员赵玲就世界遗产保护问题发表意见。

开发利用超负荷

主持人:遗产地列入《世界遗产目录》后,景区游人迅速增多,门票收入大幅度增加,经济效益非常可观。但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局限性使世界遗产地趋向“旅游经济开发区”,遗产地被盲目开发与超负荷利用。请问,遗产地政府和管理机构应如何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张柏(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由于旅游市场的巨大需求,相当一部分世界遗产地在旅游线路、客流管理上失控,泰山岱顶、武当山金顶、黄山等景点经常人满为患。一些地方曾提出“把岱顶建成热闹非凡的天上城市”、“把风景的泰山,改造成经济的泰山”、“把峨眉山打造成中国第一山”等,由此带来的商业化、城镇化、人工化使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坏。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将遗产作为公益性、非赢利性事业来经营,制定了严格的保护管理措施。如韩国考虑到国家公园环境资源的承载力实行轮休制度,防止游客过于集中;在夏、秋旺季,开展预约制度,避免了游客过多给遗产地带来损坏。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遗产地政府和管理机构一定要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不能以牺牲和破坏世界遗产为代价无限度开发利用,换取暂时的经济繁荣。

徐嵩龄(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黄山现在已成了一个拥有大量宾馆、饭店、职工宿舍、索道、水库等“人居工程”的景区,比较20年前制定的黄山景区总体规划,旅游床位和服务人员各增加了70%和400%;高档宾馆的标准间数、总建筑面积以及山上水库库容更是分别增加了13倍、7倍和100倍。应该认识到,遗产不可再生也不可替代,它主要是文化资源而不是经济资源,尽管它具有文化价值派生出来的经济价值。遗产保护是首要的、优先的、前提性的。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回报、短期政绩,地方政府直接参与遗产的开发甚至是过度开发,这是以牺牲遗产地的可持续性利用为代价的;同时,人工化、城市化还使世界遗产的品位下降。

企业化经营弊病多

主持人:有些地方对遗产管理机构违法违规进行改制、转制,实行公司化经营,使遗产的国有属性和公益性、社会性受到损害。为制止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应该对遗产实行统一管理?

张柏:东方佛都公司取得了四川乐山大佛一片景区几十年的经营权,非法打造“巴米扬大佛”,对乐山大佛及全国重点文物单位麻浩崖墓造成了严重破坏。曲阜“三孔”管理机构与深圳某旅游集团合作后,导致了震惊全国的“水洗三孔”事件的发生。陕西省改变秦始皇陵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交由旅游企业经营。对这些问题,有关领导同志提出了严肃批评,但时至今日,该纠正的问题尚未完全落实。安徽民居宏村由北京市一家公司承包经营,整个遗产地基本没有消防设施。世界很多国家遗产保护基本上是政府主导,中央政府的文化遗产主管部门对遗产实行统一管理。这种管理体制职能集中,责任明确,比较有效地适应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科学性、专业性极强的特点。同时,能够有效避免来自地方和其他方面不利于遗产保护的干扰因素。一般说来,管理层次过低,保护和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中国五大石窟之一大足石刻博物馆属大足县管理,100多个管理人员中仅有11名专业人员,1名副研究员。我国在理顺遗产地管理体制上,也应逐步努力和国际接轨。对于企业化经营问题,国家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徐嵩龄:由于我国世界遗产的管理者中相当一部分是就地、非专业地任命,因此遗产的高品位与遗产管理者的低素质之间很不相称。遗产管理需要专门的知识能力,因此,应完全由国有遗产主管部门及下属的遗产管理单位承担。这种管理责任绝不能由旅游部门或企业或私人等代为行使。同时,遗产主管部门应为具备旅游功能的遗产单位配备合格的高级管理人才,使遗产单位的领导班子既深知遗产及其保护,又懂得旅游及其经营。

遗产地收入被挪用

主持人:除极个别遗产地外,多数世界文化遗产地年门票收入在数千万元至一亿多元。但遗产地普遍反映保护管理经费严重不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张柏:这些经费大部分被挪用,以至出现了保护管理经费严重不足的现象。重庆大足石刻年收入2000多万元中,900多万元上交地方财政;“三孔”门票收入在7000万元左右,用于文物保护的只有500万元,武当山年门票收入1000多万元,全部用于武当山特区1800多名职工的工资支出和扶贫工作,用于遗产保护的金额为零。峨眉山前些年“捆绑”上市后,现在年门票收入的50%(一年3500万元)归上市公司。其原因有的是不少遗产地申报时欠了上亿元的银行贷款,需要还贷和增加收益;而大部分遗产地的门票收入按相当的比例上交地方财政,承担了不该承担的义务。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今后将逐步实行世界文化遗产地的门票收入交由财政实行集中管理,并全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徐嵩龄:遗产经营与一般经济资源经营的最大区别是,其盈利应当与遗产事业的非营利性相一致。坚持遗产保护优先,这是遗产经营的一个出发点,又是经营的一个归宿。遗产经营要以文化价值为导向,要有恰当的社会公益性质,经营收益用于遗产事业的发展而不是用于分红或其他非遗产目的。

保护应引入高科技

主持人:很多年来,我国的文物工作者在文物保护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保护管理工作有一定成效,但目前依然处于抢救性修复层面。一些困扰文物保护的难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们是否应该引进国外先进的保护技术与理念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樊锦诗(敦煌研究院院长、研究员):目前我国的经济状况还不足以完全满足文物保护所需的巨额经费,我们的专业技术人才还相对缺乏,科研设备也相对落后。要快速提高我们的文物保护发展水平,必须走以我为主国际合作的道路。十多年来,我们先后与世界知名的科研机构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98年,国家文物局与美国、澳大利亚合作起草《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为了验证《准则》的权威性与可行性,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选择敦煌莫高窟和承德避暑山庄作为试点。这些年来,我们开展了“洞窟游客承载量”的综合研究项目,以应对逐步升温的旅游压力,预防不适当的开放给文物带来的破坏。我们还将计算机技术和数字技术运用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这样不仅永久保存了文物信息,还为敦煌学研究提供准确和详细的信息资料;还可制作虚拟洞窟供游客参观,缓解石窟开放的压力,保护壁画。此外,我们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开展了大量的技术援助项目,其中包括敦煌玉门关的加固,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壁画的保护等。

赵玲(承德市文物局副局长、副研究员):文物本身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造性,文物保护的目的就是延缓文物的衰老过程。我们在过去多年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准则》的制定与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加我们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们和外国专家一起编制了避暑山庄十年保护总体规划和十个专项规划,如古建维修、安全保卫、游客管理、文物展陈等,每一个专项内容都要进行科学的评估。在与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合作过程中,我们也将他们先进的技术与理念用于实际工作当中。很多国家非常重视基础工作,他们在维修之前要拍照、化验、分析、测量,制作大量的图纸与图表,制定严格的可行性报告,一般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六个月甚至时间更长。我们希望增加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把避暑山庄的保护工作做实做好,让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完整而又长久地保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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