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为加快推进铁路部门政企分开和主辅分离,重组铁路工程设计施工资源,增强国有大型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铁道部所属的22户和20户企业近日分别划转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铁道部发函指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同意将铁道部所属的第二、第三勘察设计院等10户国有独资企业的国有产权和有关铁路局(含其所属单位)持有的沈阳铁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同意将铁道部所属的第一、第四勘察设计院等11户国有独资企业的国有产权和有关铁路局(含其所属单位)持有的哈尔滨铁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企业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