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4日电记者梁捷今天从司法部获悉: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分数线已定,考试成绩将于12月8日公布,应试者可通过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成绩。
据了解,此次考试的分数线是经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为240分。属于《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25分。考虑到有少数地方对通晓并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职业人员迫切需求,对该地方符合条件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达到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按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申领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