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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干戈为玉帛

2003-12-12 来源:光明日报 原文 我有话说

许多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到了江苏省通州市法院院长助理兼兴仁法庭庭长杨美华手里都一一化解,当事人也握手言和。因此,杨美华被誉为“化干戈于玉帛的法官”。

有这样几个案例广为传播:

当地一凌女士跨进法院大门,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执意要求与丈夫王某离婚。杨美华接案后,觉得此案可能另有“情况”,通过调查,果然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所致,双方仍有感情基础,经过杨美华一番情理和法理交融的耐心劝导,保住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1998年底,兴仁镇徐庄村两户农民之间因一条作为分界标志的界址路引起纷争,最终发展到“法庭相见”。经过杨美华的耐心调解,解开双方心里疙瘩。他们表示:“就听你杨法官的”。

今年春节前3天,辖区某企业因拖欠工资,30多名外来打工人员将厂长住宅团团围住,劳资纠纷面临升级的危险。杨美华出面从法制的角度讲道理,引导打工人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最终与企业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上述三个案子的成功调解,杨美华付出了心血,是她长期以来调解办案的一个缩影。一桩民事案子,依法裁判后,往往有一方认为不公,有时甚至会出现“两头不讨好”的情况。如何寻求矛盾双方都愿意接受的方式,让原、被告尽快化解矛盾和纠纷?如何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

对此,杨美华的体会是:“要做到寓法于理,寓理于情,寓情于境,因势利导,片言只语,真情提示……营造着温馨的环境,充分展示法官的亲和力。”

“同时,要理解和体谅当事人的苦衷、聆听当事人的心声,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仔细研究、分析当事人各自的心理,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用‘难得糊涂’的方法,把话说到他们心坎里,使他们易于接受、乐于接受。”

杨美华还总结出一套办案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做好调解工作,如“情境法”、“模糊是非法”和“亲情攻势”等。充分运用夫妻情、父母情、子女情等纽带,通过情感的渲染和升华,弥补彼此情感上的裂痕,促进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还有“换位思考”法,让争议双方换位思考,法官则体谅当事人心境,多一点耐心、诚心,把温暖留给当事人,以求当事人双方互谅。

杨美华在兴仁法庭工作了16年,当庭长近10年,每年平均办案数达300余件,调解结案率达78%,个案审理周期平均为25天。由她主审审结的案件,目前尚无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

杨美华在司法实践中摸索出的这样一套新办法:“以法庭为中心、司法所为‘窗口’、村级民调组织为基点,建立起‘三位一体’的民调网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基层政府调处各类纠纷,以调解工作的‘整体联动’,改变法院调解单打独斗的局面”。

因此,杨美华和她所在法庭获得了很多荣誉称号:“全国人民满意好法官”、“江苏省十佳审判长”、“江苏省最佳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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