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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5项措施确保农村教育经费

健全保障机制 稳定资金来源
2003-12-1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杨永林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杨永林从12月9日闭幕的陕西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陕西省将加大农村教育投资力度,并采取5项措施建立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教育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陕西是一个教育大省,但由于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一直严重不足。教育经费的匮乏已经影响了农村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全省农村中小学辍学率和文盲复盲率开始出现上升趋势。为此,陕西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将中小学建设和危房改造列入基础教育设施建设规划,坚决纠正中小学公用经费财政预算零基数的现象。县级政府必须将教育经费全额列入预算,对教育经费零预算和不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市县,将停拨中央和省上的教育专款。逐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以县为主、省市补助的投入保障机制。

二是规范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多渠道筹措农村教育发展经费,切实落实陕西省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40%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和中小学危房改造。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

三是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省级财政新增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主要用于农村基础教育;市、县财政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

四是增加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专项资金。继续实施“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各级政府都要增加和增设“普九”攻坚专款、中小学危房改造专款、中小学远程教育专款。凡挤占挪用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拖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不及时修缮中小学危房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都要追究领导者和直接管理人员的责任。

五是各级政府在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的前提下,重点落实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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