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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采取措施 努力缓解电力供应瓶颈制约

国务院要求
2003-12-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去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电力供应出现紧张形势。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缓解电力供应瓶颈制约有关措施。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搞好电力生产调度,加强电源电网建设,理顺电价机制,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会议指出,2002年6月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部分地区水情、气候的异常变化,全国用电量超常增长,连续17个月平均增速超过15%,21个省区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限电情况,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面对电力供应出现的瓶颈制约,各电力企业和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保证电力供应的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加强统一调度,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电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电力设备制造企业及时供货。预计全年可投产发电装机2965万千瓦;发电设备制造完成2350万千瓦以上;新开工发电项目3000万千瓦,创历史最高水平。三峡首批机组的投产为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用电高峰时,将增发电量的40%输送到最急需的华东地区。同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强用电侧管理,合理引导电力消费,缓解了电网峰谷差矛盾。

会议要求,为确保电力供应,当前各有关方面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搞好电力生产调度。电力企业要充分发掘现有生产能力,电网公司要加强管理,优化网内调度,国家电网公司要搞好区域电网间的协调。水电在我国一部分地区占的比重较大,要注意做好水情预测和用水调度工作,充分发挥三峡等水电站的发电能力。

第二,加强电源电网建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建电力项目要争取早日投产。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保持适当容量的项目储备。维护电力建设正常秩序,对无视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程序,越权审批、盲目布点、抢购设备、擅自开工的项目,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电网和制造企业要采取措施,坚决加以遏制。

第三,理顺电力价格机制。调整电力供大于求时对发电的限制性政策,取消各地擅自出台的优惠电价。疏导电、煤价格矛盾,发挥市场机制在电价制定中的作用,不断改进电价管理办法。

第四,搞好煤、电、运衔接。煤炭企业要做好电煤的生产供应工作,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煤炭调运,确保电力用煤需要。

第五,加强用电侧管理。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重点保证居民生活用电。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合理引导消费,尽快研究并完善峰谷电价和丰枯分季电价政策,促进电网“移峰填谷”。

第六,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两大电网公司和各发电企业要切实履行好电力安全责任,电监会要做好电力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快区域电网建设,提高输电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曾培炎强调,当前电力生产和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元旦、春节将至,各有关方面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生产安全供电,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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