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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为“马路天使”设立复学中心

2003-12-2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梁晓华 我有话说

为治理校园暴力,帮助那些被学校开除的“害群之马”完成义务教育,比利时法语区政府在教育部门建议下,经过为期一年的讨论和研究,前不久终于批准了中等教育部长提交的计划,决定在布鲁塞尔和瓦隆地区建立4所专门收容被开除学生的“复学中心”。

比利时法语地区校园暴力现象比较突出,因过激行为被学校开除的未成年学生约有2000人。由于没有学校愿意接收他们,这些“马路天使”很难再入学,无法接受义务教育。因无一技之长,这些人给社会带来很大负担。比利时教育界对此非常重视,决定由政府的青年救助、社会救济和教育部门共同出面,成立“重返校园与融入社会”协调机构,由政府拨款,抽调有经验的教师,专门研究防范校园暴力和失学现象,并帮助失学青少年重返校园。

从2004年新学年开始,这4所分别设在布鲁塞尔、列日、迪南等地普通校园内的“反暴力与失学中心”将开始接收新生。“中心”计划接收的“特殊学生”不仅有普通学校拒绝接收的学生,还包括那些“在校注册但经常出事”的学生,如有性侵犯行为和暴力倾向的学生。根据法律规定,送学生到“中心”,必须经过校方、地区委员会,以及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同意。在“中心”学习的时间不能超过1学年,除非学生本人同意。如果同一名学生被数次送到“中心”,累计时间也不得超过18个月。

同时,“中心”接收学生人数有严格限制,每10名学生由2名教师带领,其中一名是负责青年或社会救济事务的工作人员、辅导员或心理学家。8年以上教龄的教师才能担任“中心”的负责人。老师同每一个学生共同制订他个人的学习计划,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核。教师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考虑其是否继续在“中心”就读。

对那些愿意接收从“复学中心”出来的学生的学校,教育部门发给学校2个月的教师津贴,供专人负责帮助该青少年重归校园和社会。假如学校接收了第二名从“复学中心”回来的青少年,主管教师的工作合同可适当延长,而其津贴则必须从接收第三个、第五个学生才相应增加,依此类推。

在鼓励学校吸纳被开除学生的同时,比政府更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犯罪预防。防范校园暴力的发生,减少学校对“害群之马”的排斥,以此为主要任务的教师队伍将得到加强。根据新决定,在需要时,这些主要分布在各中学的教师也可以随时到小学去解决那里出现的问题。比利时还计划在小学开设哲学课教育,从小培养孩子逻辑思维、分辨是非、自尊和尊重他人的能力,以有效防范校园暴力。(本报布鲁塞尔12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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