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23日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的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0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讨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稿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稿。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十六大以来,全党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消极腐败现象及其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倡廉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全党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会议强调,明年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十分重要。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发展势头。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会议同意明年1月召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