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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立教师轮换交流制度

2003-12-2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杨荣 我有话说

本报讯山西决定从明年起建立教师轮换交流制度。按照这项制度,每一所城镇学校都要与一所农村学校“挂钩结对”,挂钩后双方要互换3%-5%的教师到对方学校教书。目前一些捷足先登的学校已选定了自己的对口学校,并开始商谈教师的轮换工作。

“建立教师轮换交流制度是为了促进教师合理流动,而流动的主要方向是农村学校。”谈到该项制度时省教育厅的一位同志这样说。为达到此目的,省教育厅公布了一整套配套措施。这些措施有:轮换到农村教书的教师可转人事关系,也可以不转人事关系;安排轮换而不服从者,当年年度考核只能考核为“基本称职”,之后三年内不得进入“优秀”档次,不得参与各种评优及特级教师的评选活动;从明年起,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必须有一年以上农村教育工作经历;轮换交流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教师,年度考核的“优秀”名额不占所在学校的指标比例;在山区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工资向上浮动一个档次,五年后浮动档次即成为固定工资;长期在山区学校任教的教师,退休时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者,可回到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原籍所在地或配偶所在地落户;鼓励高师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任教后,生源是城市的可将户口落到家庭所在地。生源是农村的,户口可落到县城。

有关人士认为,随着这些措施的实施,山西的农村教育将会出现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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