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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管街头不良海报

呼声
2004-01-03 来源:光明日报 广东省广州市华南农业大学 尹保山 我有话说

常常看到这样的街头海报:广州一家超市为招工赫然打出“通缉令”,“通缉”收银员、保安等员工。佛山一家百货商店为备战国庆黄金周,举办了一场名为“佛山之最大比武”的活动。评选的项目包括“体重最重的男人”、“指甲最长的女人”、“胡子最长的男人”等10项,其中一项评选“胸围最大的女人”最为引人注目。

现代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一些商家为吸引“眼球”,使出浑身解数,从“脱衣秀”到所谓“之最评选”,花样百出。不怕你不买,就怕你不来,业已成为某些商家的宣传理念。事实上,商家为应对市场竞争,在自家门口打出宣传海报,这对扩大市场影响,服务大众都是一件好事。但部分商家为追求轰动效应,无视社会影响,渲染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即使在市场竞争白热化的今天,商家在做促销广告时,除了考虑宣传效果外,还应该考虑社会责任,顾及社会影响。像佛山这家商店的“之最评选”,刻意炒作一种不健康观念,很容易误导青少年。商家的促销宣传,更多应该是向社会传达一种先进理念,让顾客理解它接受它。只有顾客认同你,才会买你的商品。

其实,国家早在1994年就颁布了《广告法》,对广告活动作了明文规定。只不过街头的促销广告属于海报宣传,在规范管理方面缺乏针对性的法规约束。希望有关部门对街头不良海报也能制订相关法规,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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