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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农民和农村的城市化

院士论坛
2004-01-09 来源:光明日报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周干峙 我有话说


周干峙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家。江苏苏州人。195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系。199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1994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城市化不只是城市的事情,我们在研究城市人口如何从目前的4亿左右增长到7亿左右时,也要考虑农村人口如何从现在的8亿左右减少至将来的6亿左右,还必须研究全国人口的发展变化状况。城市化要有全民的观念,过去和现在的经验都说明:城乡只有协调发展,共同走向富裕,才有健康稳定的城市化。

我们应该对城市化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在城市化过程中,除了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外,还包括生活方式的城市化问题,所以确定城市化目标和评价城市化水平,不能简单地看在城市里生活的人口数量,还要看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是否具有城市应有的水平,他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没有。世界上无论是城市化率在70%还是90%的国家,都会考虑农村生活方式的变化,并将其作为反映城市化水平的标准之一。农民和农村也是城市化的重要对象,而在目前规划中对这一部分的重视还很不够。

目前有三种农民在规划发展时应当考虑:市域农民、流动农民和暂时或长远留乡务农的农民。尤其是市域范围内的农民,如何对待这部分本来就在城市门口的农民是个重要问题。近来一些发展快、圈地多的城市把近郊土地征下来了,拆迁也安排了,但没有安排就业,除了有中学以上文化水平的青年容易找到工作以外,其他劳动力都成了“待业”人口,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说明考虑不周全侵犯了农民利益,就会使城市化的有利方面变为对立方面。

征用土地,安置农民,历来有不少政策规定要保障农民的利益。我国的土地制度规定,征用土地应考虑青苗、水利设施以及各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一般为每亩3至5万元,但转化为城市土地以后,地价转眼间上涨为每亩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巨大的收益,除去用于建设外,大量为开发商和贪官污吏所汲取。农民的利益被剥夺了,这一矛盾如何得到缓解?

应该讲,中央早就提出“三农”问题,最近又一再要求安置好失地农民问题。部分地方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广州市最近获得一些经验:广州大学城规划首期占地20多平方公里,开始时由于征地安置工作不周,农民上访不断,后经市里研究,全岛两万农民,留下一万人作为大学园区后勤服务人员,同时建设三个新村,让迁出的一万人也各有所得,皆大欢喜。

前几年所谓的打工潮,实际上是一种农民自发的城市化。打工仔一只脚在农村,一只脚进了城市,对城市化是巨大贡献,也是我国城市化的一大创举。据农业部和劳动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全国大约有1.4亿农民进城打工,而总体看来,农民工的贡献也是多方面的。据调查,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年人均收入5至6千元,其中一半多一点寄回家,每年共有几千亿元从城市流回乡村,有的县城民工回寄款已成为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说,每年四川全省打工农民寄回的钱已经超过了全省的财政收入,而且打工几年下来带回家乡的文化、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也成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来源。

打工、移民是我国城市化的重大特色。由半城市化到城市化,由隐性城市化到显性城市化,这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传统习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城市化是建立在农村破产的基础上,要经历一个大批农民转为城市贫民的痛苦过程,而解放以来,我国城乡经济虽各有起伏,但总的趋势是波浪前进、共同走向富裕。我们应该因势利导,大力支持、保持和发扬这一特色。

农业生产要不断创新,农村生活要在城市化进程中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到城市的水平,城乡共同富裕,这应该是中国城市化的重要发展战略,也是中国特色的城市化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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