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3日电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新华网、搜狐等50家互联网成为我国首批互联网出版机构。
互联网出版是继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后出现的又一种出版形态,由于其传输数据量大且更加方便、快捷,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日益拓展,特别是随着内容资源在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网络出版活动将成为互联网上的重要行为之一。
我国互联网出版业始于上世纪末,如今正处于发展初期、高速增长阶段。据专家推算,目前我国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的网站,占网站总数的50%以上,互联网出版信息量,占互联网信息总量的40%以上。2002年6月27日,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0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成为正式互联网出版机构的50家网站,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200余份申请中,经审核、考查,批准设立的。此举对我国互联网出版业繁荣与发展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