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外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其配偶主张权利的,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等。司法解释还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军人离婚分割财产、夫妻分割企业中的财产、离婚诉讼保全、亲属财产赠与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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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箴言|新国漫时代:市场、技术与文化的三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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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箴言|走出误区,传统文化方能行稳致远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八项行动彰显中国支持全球发展的坚定决心
这八项行动,切中当前全球发展之要害,为全球南方国家解决发展瓶颈——即资金、技术和市场“三缺口”问题以及凝聚全球发展共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为推动实现更加包容、更加普惠、更有韧性的全球发展注入全新动力,彰显了中国支持全球发展的坚定信念和决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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