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齐齐哈尔1月16日电1月15日17时许,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光明村高头屯发生的有毒气体泄露事故,原因初步查明。
15日晚23时,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公安部门在黑龙江大龙生态肥有限责任公司东墙外发现有浓烈刺鼻气体散发,中毒事故领导小组迅速调动消防支队9台消防车40名消防战士,身穿防毒服装赶到现场,在现场发现17个印有“齐药”字样的液氯钢瓶。通过调查确定,钢瓶为原齐齐哈尔化学制药厂的液氯钢瓶(该厂已停产多年)。经对其法人姜贵清进行讯问查明,1月15日姜贵清曾将该单位存放的17只液氯钢瓶卖给个体废品收购人员王铁。有关钢瓶液氯泄漏具体情况,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追查。污染源现场已由公安部门进行封锁。
泄露事故波及2018人,134人需要医学检查并跟踪观察,其中13人出现不同程度中毒症状反应。中毒患者中年龄最小的6岁,最大的80岁。目前没有人员死亡。
15日晚,齐齐哈尔市120急救中心接到报告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杨信立即主持召开了事故处理紧急工作会议,成立“1·15”中毒事故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