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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取得初步成效

2004-01-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两个月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有关方面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据建设部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偿付历年拖欠农民工工资215亿元,清欠率68%,其中,2003年发生的欠款已兑付89%。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规范管理,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防止欠款的机制和法规。这项工作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对于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形象工程”具有重要作用。

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来到建设部,全文传达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几次批示,听取建设部和四个清欠督查组的工作汇报,部署今后三年清欠工作。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款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下大力气理清资金链条,摸清问题症结,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关键是要加强规范管理,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防止欠款的机制和法规,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

曾培炎说,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我们打了一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攻坚战。国务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分赴各地督查,建立了清欠进度日报、情况通报和督办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各地政府带头清欠,并督促企业偿付欠款。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形成了舆论氛围。各方面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大多数农民工拿到了去年的工资,能够回家过一个好年。

曾培炎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各级政府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再接再厉,把清欠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曾培炎要求,从今年起,要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摸清欠款底数,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原因,加快清欠进度,建立防止欠款的长效机制。要通过严格资本金制度,建立政府工程代建制,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制,加大对恶意拖欠企业的处罚力度,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等措施,努力做到老帐要还,新帐不欠。要加强部门协调,搞好监督管理,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把清欠作为重要日常工作抓紧抓好。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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