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9日电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我国80%以上的濒危野生动物种群在其栖息地域得到了良好的保护,一批极度濒危濒于灭绝的物种已经建立了稳定的人工种群,摆脱了灭绝的危险,有的物种已经开始回归自然。
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共批准栖息地保护、濒危物种拯救繁育、野化放归等野生动物保护工程项目23项,投入工程建设资金近7000万元,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600余处,使我国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的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确立了优先保护大熊猫、朱鹮、虎、金丝猴、藏羚羊、扬子鳄、亚洲象、长臂猿、麝类等13大濒危野生动物物种。据统计,2003年,华南虎人工种群数量发展到60余只;朱野外和人工种群数量达到560只,增幅35%;扬子鳄从200多条发展到1万余条,并在安徽成功地进行了放归自然试验;野马和麋鹿人工种群数量分别达到180匹和1300多只,在野外成功繁殖后代,并已初步建立起较为稳定的野生种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