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是一份有着深刻现实意义和长远历史意义的纲领性文件。这份重要文件明确指出,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回顾我们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正确认识和处理“三农”问题,始终是决定党的事业胜利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为我国胜利实现现代化建设前两步战略目标,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去年以来,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围绕调整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做了大量工作。我们抵御住了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的严重冲击,克服了多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严重影响,实现了农业结构稳步调整,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农村社会继续保持稳定。
然而由于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形成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由于农产品市场约束日益增强等原因,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最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多年增长缓慢,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扩大。这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人口的绝大部分居住在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把扩大投资需求和扩大消费需求紧密结合起来,要求我们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消费在整个消费中的比重。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只有在广大农村形成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重视严格保护耕地和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始终重视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收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特别要多到条件差、困难大的地方去,与基层干部群众一道研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为农民增收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力戒浮夸和做表面文章,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农村干部要加深对农民群众的感情,自觉遵循党的农村工作的基本准则,维护和实现好农民的利益。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行各业都要树立全局观念,为农民增收贡献力量,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农民增收的良好氛围;同时又要激发广大农民群众艰苦创业的积极性,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通过辛勤劳动,走上富裕之路。
我们相信,只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会会的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就能够尽快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