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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切实解决农民收入问题

全国高校深入学习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文丛
2004-02-09 来源:光明日报 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我有话说

不断解决“三农”问题,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从现实看,关键是要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收入。而要解决好这一问题,有必要寻求五个方面的突破。

1、税费改革与转移支付的突破:农民减负、税收调节与转移支付“三管齐下”。

税费改革在农村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项工作还得进一步深化,同时应考虑取消或暂停农业税的征收,此外,要加快乡镇管理机构的调整和财政体制的改革,减轻税费改革对乡镇一级政府所带来的负担。在缩小收入差别方面,发挥税收调节和政府转移支付的杠杆极为重要。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力度。政府转移支付是调节收入差别的重要手段。因此,首先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福利与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转移支付的政策与体系,加大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

2、农村土地制度的突破:明确财产权,改革征用制度,使土地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源泉。

土地能否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源泉,关键在于能否既确保农民长期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同时又确保土地在流转和被征用情况下的农民收益权。因此,不仅要赋予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承包经营权,而且也要赋予村集体和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权,要修改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引入市场交易制度,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保障。

3、扶贫思路的突破:拓宽思路、重组要素,探索迁移式脱贫新路子。

要重点解决好贫困地区农民的收入与发展问题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中之重,为此,对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要有新的思路。除了对贫困地区实行“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方针外,还应把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要素配置置于更广的空间来考虑。走迁移式的脱贫路子,变贫困地区人口的自然分布为经济分布,是贫困地区摆脱贫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4、城市化进程的突破:防止新的城市偏向,让农民分享城市化的利益。

通过城市化减少农村人口和农民,是农民增收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值得重视的是,城市化道路必须吸取历史的教训,要防止城市化中的城市偏向和重走城乡分离的城市化道路。让广大农民分享城市化利益的关键是走城乡一体化的城市化道路。具体说来,一是在城镇体系规划与具体布局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原有二三产业的整合和相关农村人口的迁移;二是在涉及农村土地转换为城镇用地时,要充分考虑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利益补偿、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三是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门打开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进城农民能享有与市民相同的待遇。

5、农业政策和支持方式的突破: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就农业而言,如何突破绿色壁垒,应对反倾销,调整农业政策和支持方式,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将成为接轨国际规则和赢得全球化竞争的关键。为此,一要调整农业支持总量。除“绿箱”政策措施外,可进一步提高“黄箱”政策的支持总量,适当提高微量调整的比例(以8.5%为最高限)。二要改变农业支持方式。即从目前重点支持流通环节向支持生产环节转变,从对农民的间接支持(“黄箱”政策)向直接支持(“绿箱”政策)转变。三要改善农业支持结构。包括:①加大农业研究与开发(R&D)投入。②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③增加农村环境和生态保护投入。5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四要加大直接收入支持力度,保障广大农民利益。主要措施包括:①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和保险体系。②加大灾害补贴力度。③推行收入安全计划。即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5实施特别保障措施。针对国外同类农产品大量进入国内市场的可能,可考虑在不违背WTO规则前提下,由政府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以形成有效的农民收入保护机制。(执笔人:黄祖辉方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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