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的形式专门发一个关于农民增收的文件,这是新中国建立55年以来的第一次。2月9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把农村经济工作的基本目标确定为促进农民增收,当然是为了解决近几年农民增收困难的现实矛盾,但更重要的,是反映了我们在农村工作基本思路上的一种转变。这种转变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二是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三是体现了正确的政绩观。
陈锡文说,从1997年到2003年这7年时间中,中国农民收入增长形势比较严峻。一是农民收入持续低速增长。这7年中,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仅相当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幅的一半。二是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1997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2090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60元,两者的收入差距为1∶2.47;2003年农民的人均收入为2622元,城镇居民为8500元,差距已扩大为1∶3.24。三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纯农户收入增长更为困难。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为1268元,但自1998年到2003年,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已连续6年低于这一水平。
陈锡文谈到,只有农民的收入能够不断增加、生活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才能够持续地发展。因此首先必须保障农业生产者的经济利益。
陈锡文分析说,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很快,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和社会之间等,都还存在着一些不够协调的问题。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农民的收入上不去,不仅影响农业、农村的发展,而且影响国内市场的扩大,最终必然会制约整个经济的增长速度。在中国,如果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购买力不足的话,内需很难真正扩大。
当前农村经济中的突出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而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纯农户收入增长更为困难。近几年,特别是中部地区粮食主产省农民人均收入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有些年份,粮食主产区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甚至出现负增长。这样的局面不仅限制了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和国内市场的扩大,而且不利于粮食生产能力的稳定和提高。自1999年以来,我国的粮食产量在持续下降。尽管我国目前当年的粮食产量加上国有粮食部门现有的库存,仍然是供大于求的格局,但是当年产量与需求量之间的缺口正在逐步扩大。
因此,必须设法增加农民尤其是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的收入,才能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而稳定和提高我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农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农民不富裕,整个国家就不可能富强。因此,真正的政绩不在于GDP的增长速度有多高,不在于搞了多少漂亮的大工程,而在于这一切是否能够带动广大农民持续地增加收入、不断地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这才是中国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之所在。”陈锡文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包括九个部分、22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九个部分概括起来可分为四大方面:一是强调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和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这两个重点和难点;二是从农业内部、农村内部和农村外部这三个层次,提出促进农民扩大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有关政策;三是从为农民增收创造必要外部条件的角度,提出了开拓农产品市场、增加对农业和农村投入,以及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四是强调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据了解,今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比去年增加300亿元,中央政府财政对于农业的各项开支,目前是历史上最高水平。这部分开支主要用在两个大的方面:一是用于直接减轻农民的负担;二是主要用来为农业和农民提供公共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