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贵报2003年11月21日发表的《一部本当四十年前面世的著作》一文,深感学术评价和学术政策对科技发展的深远意义。我是一个不愿参加这些争论的人,但看了2004年1月9日伊山发表的《还有原因》后,产生了几点看法,想借贵报一角表达一下。
第一,伊山所说的为什么个别人要拿四十年前那本论文向人们展示其才华,这一看法我不能苟同。从张以诚先生的文中不难看出,褐钇铌矿的首次发现人是该书的作者,这一重大发现与科研成果促进了生产与科研的发展,但却被人剥夺了发现权与继承研究的权利。四十年后才发表的那篇论文说明了以上的真相,终于在党的深入反腐败的正气指导下重见天日。
第二,不能拿科学家的个性行为及人际关系去评价其学术成果。真正扎进科学研究的人只是对事业非常执着,根本顾不上八面玲珑地应酬人际关系。当然,人的性格各不相同,也不乏科研和“公关”两不误者。
第三,科学问题不能有半点虚假。如果因为所谓的性格“怪癖”,或不善沟通而将其科研成果扼杀在摇篮中,那么今后我国的科学研究该走何路?国家的科技创新政策和体制将如何开花结果?以上几点不成熟的看法希望能供大家讨论。
编后本刊关于“与导师学术观点不一致研究生就不能毕业”这一现象的讨论在读者中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响,而且,这种讨论现在看来已经远远超出了预设的范畴,这是我们始料未及的。当看到热心读者对这一事件、这一现象,乃至由此引发的对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科研环境乃至整个国家科技创新体制的密切关注,我们感到欣慰并备受鼓舞。希望通过本刊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热心读者的建言献策能够对我国的科技创新和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