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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窗:保护也是发展

2004-02-16 来源:光明日报 刘平 我有话说

正当一些城市为开发建设项目而拆毁古旧建筑之时,上海实行了最严格的保护制度,以外滩、老城厢、江湾、龙华、南京西路等为对象的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得到市政府的批准。另悉,上海今年将确定并公布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名单,同时开展“10个建筑、10条街道、10片地区”的规划保护试点。这是上海市政府“改造是发展,保护也是发展”观的最好体现。

此前,上海的市领导就在有关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紧紧围绕“建立最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制度”这一目标,牢固树立“改造是发展,保护也是发展”的观念,把保护优秀历史建筑作为延续上海城市发展历史文脉和“两个文明一起抓”的一项重要工作。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在寸土寸金的沪上,总面积近27平方公里的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才得以批准,而用,除了实施成片保护外,上海其余零星分散的优秀历史建筑也将按法定程序被纳入保护范畴,甚至将郊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也纳入法治保护的轨道。

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的过去和历史,都有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遗存,古旧建筑是一种文化载体,见证着城市的古往今来。且历史越悠久,遗存越丰富多彩,越具有继往开来的价值。所以,在经营城市理念十分时尚的当下,古老的历史文化遗产,自然成了一个城市的最可宝贵的财富,成为对内形成凝聚力,提高市民自尊、自爱、自信心,对外形成召唤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有形资产。

但怎样处理好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关系,却并非易事。有的地方像一个得到巨额遗产的败家子,除了挥霍浪费以外,似乎别无选择。一些急功近利者,不惜拿古老的历史文化遗存开刀。于是,许多城市失掉了自己独特的传统色彩,成了高楼林立,千城一面的现代都市,不仅中国人,连外国人都感到非常失望。这将成为许多古老城市的长期隐痛。

当然,怎样保护好历史文化风貌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愚意以为,必须解决这样三个问题,一是不能破坏,二是不敢破坏,三是不忍破坏。

所谓不能破坏,是指必须像上海那样具有具体的可操作的权威性规划,将那些保护区、保护点通过规划的形式一清二楚地标示出来,而不是含混地概略化的,更不能带有随意性,因人因时而异。规划一旦确立下来,任何人都不可以更改,长官意志也必须服从服务于这种科学的权威的规划。这样,就不至于随着政府换届,人亡政息,也不会随着经济升温,面对商贾巨利诱惑而朝秦暮楚,规划赶不上变化。

所谓不敢破坏,就是要以立法的形式,规范保护区、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更重要的是要把罚则细化,从严制定惩治律条。不仅要处罚直接破坏者、直接批准者,还要处罚负有间接责任的领导者;不仅要给予行政、刑事处罚,还要施以经济处罚,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让一些打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主意的人,心存敬畏,有所顾忌,不敢胆大妄为,肆无忌惮。而一些城市的大规模破坏,正是源于无法可依,甚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者以集体决策逃避追究。尽管媒体呼吁,百姓啧有烦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拍案而起,甚至更高一级领导的批示查处,最终都不了了之。

不忍破坏,是说我们要通过正常的投入,对历史文化风貌区进行必要的修葺整理,整新如旧也好,完善功能也罢,一个目的就是使之更具有魅力,更保持一种生气。还应通过改善道路、园林设施建设,在保护中吸纳更多的游客商旅,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人们切实感到保护就是发展,保护好也出经济效益。即使开发商见了,只能顿生爱怜之心,抛却破坏之意,不忍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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