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了
与时俱进
牛平委员说,中共十六大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这些关系到人民政协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论述,在此次章程修改时都得到了体现。章程修正案与时俱进,增加了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两大主题的内容,使得各级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更明确了,与宪法衔接更加紧密了,职能更加清晰了。
“近年来,政协作用形式发生很多新的变化,修正案赋予了政协发挥作用所应有的时代性内涵,表达了对政协委员与时代发展相协调的权利、义务的理解。”孙正聿委员说。
规范了履行职能的程序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政协事业有很大发展,各级政协在履行职能的实践中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同时也遇到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问题,需要及时得到解决。”刘同心委员给记者分析了此次修改章程的必要性。
谈起修正案(草案),邓锋委员认为,它进一步规范了对人民政协性质和主要职能的表述,增加了界别设置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政协委员的条件、义务和产生程序等。这些修改,对于增强各级政协组织按章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各级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反映了政协工作实践的新成果
全国政协十分重视此次修改章程工作,2003年把它列为了工作的重点。贾庆林主席亲自带领章程修改领导小组分别在西安、大连和苏州召开三次片会,征求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协对部分修改章程的意见。各级政协还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卞耀武委员表示,修改章程的过程,是一个总结经验、研究理论、深化认识的过程,是一个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的过程,各地政协组织普遍结合本地的具体实践,总结近些年来的工作成果和新鲜经验,对许多关系人民政协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取得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