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我走在园区石阶小道上,忽地看到不远处有几只麻雀,正在残雪下面,吃力地用褐黄色的小爪子和黑色的嘴巴刨吃着什么,叨一口,使用那双警惕的小黑眼睛四下张望一下。当它们看到我时,想要飞。我停下了脚步,它们或许舍不得草坪里残留的草籽或草叶儿什么的,或许以为我离它们还远,不会伤害它们,所以又接着在那里刨着
看着眼前这一只只小生灵,我想到,在这座拥有几百万人口的省会城市里,如今,见到麻雀已是件稀奇的事情了。现代人,珍视野生的东西,在今天的城市里,能够看到野生的鸟类能有多少呢?早些年,喜鹊登枝,乌鸦栖树,是习以为常的事情,而今十分鲜见;偶尔空中掠过一群白鸽,那都是家养的,大概我们能见到并近距离接触的野生鸟类,也只有日渐稀少的麻雀了。记得不久前我看到报纸上刊登一则消息说,国家林业局已把麻雀正式列入有益或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麻雀,乡间叫它家雀,有的称它“琉麻雀”、“老家贼”。说实在的,自古以来,麻雀的名声就不太好。追溯一下,早在汉代班固撰写的《汉书》中就有为世人熟知的那句名言:“嗟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在几千年的时间里,与人类关系密切的麻雀总是被看作经不起风雨、没有远大志向的只能在屋檐下面扑扑楞楞乱飞乱叫的小家伙。我手头有一本《中华歇后语大词典》,以麻雀作由头的不下几十条,都含贬损之意。比如:“屋檐下的麻雀——叽叽喳喳”、“麻雀抬轿——担当不起”、“麻雀想和鹰打架——说大话”、“麻雀飞进烟囱里——有命也没毛”、“麻雀养蚕——越养越完”、“一百只麻雀炒一盘菜——尽是嘴”。
不过,平心静气讲,人们还是热爱这个小生命的。民间不是流传不少有关小孩儿掏鸟窝、打死鸟儿要瞎眼睛的故事么。20世纪50年代,麻雀的命运曾发生过一场戏剧性的变化,一夜之间,以它糟损粮食为罪名,与苍蝇、老鼠等一起被列入“四害”,全民共讨之。到1978年,鸟类专家郑作新、傅桐生等通过大量实地调查和解剖分析,认为麻雀虽然有糟蹋粮食的一面,但也有捕食害虫、维护生态平衡的一面,据测仅春季,一只麻雀每日吃掉的害虫数量是它身体重量的4倍!但可惜后来麻雀虽被“平反昭雪”了,并称它是人类的朋友,然而麻雀家族的日子也不好过。近些年,随着农村城市化,树木减少,钢筋水泥代替茅屋瓦舍,麻雀的生存条件越来越差了。
进入90年代,一种“回归自然,反璞归真”的生活理念渐成时尚。作为现代人的一种追求,无可厚非,问题出在理解偏颇。有人把“回归与反璞”看作越是原始的越好,越是野生的越叫座。于是,在我们这片古老的大地上,从南到北,刮起一股食用野生动物的“餐桌风潮”。什么生猛海鲜,什么活吃现宰,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把吃野生动物当作是一种时尚,是值得炫耀的“口福”。有些地方没有那么多野生动物可捕,便用小小的麻雀填补空缺,“炸铁雀”一时间成为宴席菜单上一道菜,麻雀家族又一次受到劫难。
我生活的这座北方城市,近郊有一个著名的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区,里边最有名的景点是森林浴,曾吸引了不少中外游客。它所以受到青睐,主要是清澈的湖畔有一片挺拔、青翠的松林,幽静、清新,令人赏心悦目。可这两年,这里魅力渐失,主要是作为森林浴主体的松树出了毛病,一棵棵高大挺拔的松树,从顶端开始,叶子变得不那么翠绿了,逐渐萎黄,树干也失去以往的生机,令游人扫兴。林业方面的专家几次考察,尚没有好的治理办法。当然是与鸟类过于稀少有关,鸟类是森林医生啊。
以往即使在都市,时而还可以见到喜鹊、乌鸦等常见的鸟类,可以聆听百鸟齐鸣,雁叫声声,那是一种怎样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景致啊!然而今天,这些只能到记忆中去搜寻了。难道还要让麻雀也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么?假如有一天,当我们的后代只能从动物标本室里认识麻雀的时候,那将是一种怎样的悲哀?那时候,他们一定要埋怨先辈们没有尽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才留下这难以弥补的遗憾和人类永远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