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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呼唤良好的法制环境

2004-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高新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出现的大量需要依法进行规范的行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已远远不能适应。为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必要尽快创建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法律体系。基于此,南宁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黄焕升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新技术产业法》的议案”。

黄焕升说,世界上成功的科技园区,都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保障,新加坡、日本都在设立科技园之前就制定了相关法规。要把握知识经济特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建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法律体系。

谈到制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法》所坚持的原则,黄焕升认为,对目前法律、法规还没有涉及的一些问题,该法应尽量作出具体规定,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制定该法,既要从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出发,也要借鉴国外高新技术产业的经验,吸收和采纳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尽量与国际接轨,作出前瞻性的规定。

谈到立法的主要内容,黄焕升说,要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范围、性质、发展模式、重点发展领域作出规定和界定。要改善创业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创业者权益,解决创业环境的一些瓶颈问题,如风险投资、资金支持、人才引进、土地规划等。要规范政府行为,使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市场机制运行,解决好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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