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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制定《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法》

2004-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我国现在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90000余家,上规模的商品专业批发市场达10000家以上,全国性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流通网络已基本形成。商品专业批发市场交易额已占全国社会商品零售额的三分之一。直接从事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经营从业人员超过2000万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新光饰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晓光说,“经过20多年的

发展,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成绩辉煌,但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多头管理、盲目建设等。这方面群众反映的呼声很大,希望国家有一部统一的商品专业市场法来规范这个大市场。”

周晓光代表来自有“中国小商品城”之称的浙江省义乌市,对于小商品市场的成长和发展,她曾亲身经历、亲眼目睹。她说,由于规范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的一些法规现在基本上都散落于各部法律之中,没有统一的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法,使得现在的商品专业批发市场在市场准入、市场规划、市场经营、市场管理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目前,各地商品批发市场还存在管理体制不一、政策不一,一些市场出现多头管理或管理真空等现象。各地盲目重复建设市场现象还比较严重,市场资源大量浪费。

周晓光代表认为,当前非常有必要制定并出台《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法》,以明确市场的法律地位,规范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她说,在制定这部法律时,应注意把握几个问题:一是要明确商品专业批发市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阐明专业批发市场在我国当前经济活动中的必要性,让社会力量关心和推动这一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明确政府对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的规划职能和市场建设、市场开办审批职能等。三是规范市场秩序,对商品准入、交易方式、信用体系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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