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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司法部研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04-03-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0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就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权利在京召开座谈会,部分法学专家和律师及有关方面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指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等,是法律赋予律师的重要执业权利,是律师履行

职责的基本保障。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对这些权利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比较原则和抽象,因此,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产生了不少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难以保障,这三难问题一直制约着律师执业权利的正常行使,影响了刑事辩护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成为律师行业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与会代表认为,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与会代表认为,刑事诉讼同时承担着惩罚犯罪嫌疑人和保护人权双重任务,并居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侦察、起诉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基础环节,直接关系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目标的实现。而律师在此阶段的积极参与和依法执业活动,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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