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一信用社储蓄所负责人刘燕文通过伪造凭据,盗走储户存款近1400万元。日前,刘燕文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3年初,前来取款的储户发现自己的存款被人冒领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刘燕文眼看事情要败露,就找到自己的亲戚蓝塘信用社副主任潘振辉,希望潘能帮帮忙。于是,潘振辉和陈佩萍一起
[值班总编推荐] 列车上的招聘会,“走新”更“走心”
[值班总编推荐] 冰雪列车:串联“冷资源”点亮“ ...
[值班总编推荐] [我与光明日报]追光而行四十载
朱晓凯:每一个人的历史都应该被记录
【详细】
詹 丹:一处被忽视的点烟“闲笔”
解读民心、民本、民生、民意与民情
无论什么角度的“中国风险论”都站不住脚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