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冯牧文学奖时想起阅读生涯中的这一幕 1975年和1976年的中学语文课本 初中 几乎没什么好文章,同学中间传阅的美文让人惊叹,手痒,就熬通宵,从头到尾抄在本子上,以示不忘。莫泊桑的《项链》,契诃夫的《宝贝》、《淘气鬼》,普希金的诗,吴伯箫的《菜园小记》,冯牧的《澜沧江边的蝴蝶会》等等。
抄一
《澜沧江边的蝴蝶会》差不多也是云南的象征了,就像萧红的文字与黑土地,一方水土养一方文气。那满天飞舞的蝴蝶缤纷灿烂,繁复瑰丽,读普鲁斯特、吴尔夫就是这种华贵典雅的感觉。阿勒泰草原也有一条迷人的蝴蝶沟,深隐于金色草原,跟花边一样绣在我们版图的边境线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首饰来装饰大地?大地母亲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个生命体。父亲是二野11军的一个老兵,西南剿匪进军西藏,最后在云南密林守国门。西南多山,退伍后的父亲回到北方平原,走路一拐一拐大幅度摇晃,他所讲叙的西藏、云南最早勾起我的梦想。抄写《澜沧江边的蝴蝶会》则是一种行动中的阅读,最终导致我后来的边疆之行。总有一种隐秘的东西潜伏在命运当中,人是无法把握它的。
上大学时抄过《草叶集》,抄过《世界文学》里的外国诗歌。整本抄的有3本书,王弼注《庄子》,刘熙载《艺概》,波斯大诗人哈菲兹的诗选。《庄子》将我引向自然,《艺概》与我购买的贝尔的《艺术》完全取代了大学里的文论与写作教材。哈菲兹的诗把我引向遥远的金色草原,这是个可以跟李白媲美的诗人,歌唱爱情与美酒、歌唱圆月,酒香玫瑰弥漫天地,而诗句又朴实自然。把朴实与奇崛结合最好的不是后来的博尔赫斯,而是哈菲兹。博尔赫斯艺术的上源有三个,阿拉伯《一千零一夜》、《唐·吉诃德》和《加乌乔传奇》。《一千零一夜》最早的故事是从波斯文译为阿拉伯文的,那是个诗的国度,菲尔多西的《王书》,海亚姆的《柔巴依集》以及哈菲兹的诗,对西方对中亚的影响更强烈。中亚草原更多的是接受了波斯文化、中国文化、印度文化的影响,而不是阿拉伯文化。伊斯兰教是禁酒的,而哈菲兹把酒捧上了天。我们的酒仙李白在中亚度过他的金色童年,贺知章呼他为“谪仙人”,即天上来客,李白把我们的母亲河写成“黄河之水天上来”,唐僧取经于西天,古代的中国人总是把西域当成“新大陆”,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相应”的天,是否有西天的意思 西王母,昆仑神话,中原的理性思维与西天的非理性的胡人文化构成完整的中国古典文化,西天乐土,天地同构。美酒与爱情完全是永恒的文学命题,存在于东西方文化的中间地带是很有意思的。《王书》、《柔巴依集》是我购买的,很喜欢,终不如亲自清抄哈菲兹抒情诗那么亲切,有切肤之感。
整段整段做笔记的有柳鸣九的《福楼拜评传》,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叶嘉莹的《迦陵论词丛稿》,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后者是读《爱因斯坦文集》时知道爱因斯坦把叔本华的书当枕边书,先抄后买,又知在叔本华与尼采之间应该有个施蒂纳,写过《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今天,高呼私人写作、主体写作的作家,应该去拜拜这位老爷爷,谁也私不过施蒂纳。喜欢卡夫卡的应该读读毕希纳,这个短命天才也是个极少主义者,一生所著薄薄1册,有小说有戏剧连写的传单,也是大师级的。
远离故乡10多年后,回母校执教,在图书馆里发现许多书的第一读者还是杨宏科,感慨很多。大家都不怎么读书了,应付考试很容易,弄一本《外国文学名著内容提要》,考硕士博士都可以了。即使好学者,遇美文,复印一下也行。一笔一笔录一篇文章在今天是一个笨拙的举动,而我常常考虑的是聪明管多少用 据说《三国演义》是智谋大全,日本人研究《三国演义》如同咱们的红学。中国也有老不看《三国》的。桂圆在南方有状元果之称。古今中外的智者绞尽脑汁所求者也就是个聪明。笔者曾写《阿斗》,一个七八万字的中篇,其实也是《三国》的读后感,与原著不同的是站在阿斗的角度,孔明纯粹是一大笨蛋。
其实在人类文化中适当存在一些大家很瞧不上眼的笨拙是很有必要的,科技革命不能再革命的时候,也会有手工作坊存在。说简单了,阅读是一种心智活动、动眼、动心也动手,可以全方位地捕捉一篇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