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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需简化

2004-04-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近日,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已全面实施。根据《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现行的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申请条件过高、程序复杂,反担保措施等规定给贷款业务带来一定困难,贷款各环节涉及的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造成初始审查过于审慎,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也持谨慎态度。

针对此

种问题,民建中央委员吴加明建议: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手续需简化。应进一步明确担保机构、社保所和商业银行等单位的责任划分,对承办的相关单位,只要提供真实资料,应免其对贷款承担代偿责任,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同时适当考虑增加承担此项政策性业务的担保机构范围,适当引入商业性担保机构;政策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如适当减免经办商业银行的营业税、给予其贷款发生额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等;在研究、重新审定、简化现有下岗失业人员申请手续的同时,应相对降低条件,简化申请办理手续,取消贷款申请中要求采取的反担保措施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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