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代表人民
掌好权、用好权
权力是为实现一定的利益而作用于权力客体的政治力量。权力观是人们特别是执掌国家政权的人对权力的来源、性质、如何使用等问题的看法和态度,是指导和实施执政活动的思想基础。权力观由世界观决定,构成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有什么样的地位观、利益观。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前提,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环节。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公共权力。这就是说,掌权者虽然个人拥有权力的使用权,但权力的主体是人民,各级领导干部不过是代表人民在行使公共权力,是在运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因此,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是党对各级领导干部使用权力的基本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权力是用来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利益,还是为人民谋利益,是区分权力观进步与腐朽、正确与错误的标准,也是权力观的核心内容。权为民所用,这是由各级领导干部所行使的公共权力的属性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共权力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同时,权力和义务又是统一的,各级领导干部被人民赋予了权力,就是被人民赋予了履行职责的义务,即肩负着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的政治责任和履行这种责任的义务。权力越大,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也就越重。那些把公共权力异化为个人以及小团体的特权,用来压迫人民、鱼肉人民,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做法,是违背党的原则,也是对人民的背叛。要做到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领导干部就必须懂得执政规律,必须提升素质,提高自己的执政水平和能力。尤其要注重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要通过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民意表达机制,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有效地反映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
权力的行使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建立完善的权力监督机制,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权力作为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一定范围内起控制作用的支配力量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权力可以用来服务于人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权力也可以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没有监督的公共权力极易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对权力的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表现,也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要“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人民群众的监督是促进党的各级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重要保证。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他们的监督是最公正、最客观的监督。人民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多种途径,如人大和政协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舆论监督等等。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使自己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人民群众的监督就跟到哪里。
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地位是指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通常通过职务、荣誉等反映出来。地位观集中体现为对职务的基本看法和基本态度。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就是要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地位,正确认识岗位和职责的关系。
人民群众赋予各级领导干部以一定的权力,就是希望他们能够实践党的宗旨和主张,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他们的职位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诚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我们的一切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职务越高,只是意味着为人民服务的责任越大。因此,当党和人民需要出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时,就要不折不扣地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代表人民的意愿,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是要有点儿境界的,共产党人的境界就是为民族和人民谋利益。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把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最高的人生追求。首先,要树立公仆意识,不搞特殊化。不能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要把为人民尽好职,做好工作视为终生的义务,把领导职务作为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途径,当好人民的公仆。要把高尚的公仆情怀与奋发有为、扎实工作、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次,要以民为本,走出官本位的误区。官本位意识是封建官僚制度的残余,对社会影响极坏。职位本身并不代表真理,官越大并不意味着越有学问、越高明。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走出官本位的误区,以民为本,立志做大事,而不要立志当大官,不能把升官发财作为自己的人生目的。正如江泽民同志告诫全党的那样:“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至于个人职务的升降去留,应坦然地接受党和人民的选择。党和人民给自己什么样的职位,就要在那个位置上尽心尽力,发光发热。”再次,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反对官僚主义。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常常将权力与责任割裂开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领导干部一定要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脚踏实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密切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做一个名副其实的“人民公仆”。
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必须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马克思主义认为,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利益有关。利益观,就是对待和处理利害关系的观点和态度。古今中外,不同的社会阶层或社会团体,因为所处的经济、社会地位不同,产生过各种各样的利益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内在统一的。党的最高价值标准和评价标准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共产党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共产党人利益观的集中体现。
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待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是不是称职,最根本的标准也在这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下,随着我国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人民内部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呈现出多样化发展态势。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维护国家、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新课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准确分析和判断什么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把握好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之所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利益关系:
一是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各级领导干部也有包括其本人、家庭成员和亲属利益在内的个人正当利益,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人利益会得到不断的满足。追求利益是市场经济的动力机制,不承认和保护个人正当利益,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就会成为空谈。但是,党员领导干部既然选择了党的事业,就要把自身的利益融入到党的事业之中,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能只顾个人利益。当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无条件服从整体利益。
二是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共产党是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只注重局部利益的狭隘功利主义者。他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从全局的高度观察和思考问题,不能只考虑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而忽视民族、国家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具有谋求人民利益的最大化的意识,应当具备判断小利和大利的能力,当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无条件服从大局利益。
三是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一任,就是要设法满足一方人民群众现实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但有些事情从眼前看是有益的,从长远看却是有害的,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不为眼前利益所惑,应以发展的眼光,超前的思路,把实现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与解决当前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考虑,为了谋求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有些眼前利益必要时必须果敢地予以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