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意见》。《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从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的重要性
《意见》共分6个部分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三、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备役部队调整改革;四、大力加强预备役部队质量建设;五、积极组织预备役部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建功立业;六、切实加强对预备役部队建设的组织领导。
《意见》指出,世界各主要国家都把压缩现役部队规模,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作为推进军事变革的战略选择。依靠人民建设军队、建设国防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预备役部队都是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没有强大的预备役部队,就没有强大的人民军队,就没有强大的国防。我军预备役部队组建20年来,各项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意见》指出,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只有在更高的层次和起点上谋划和推进预备役部队建设,才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才能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意见》强调,预备役部队建设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坚持与现役部队建设相结合,着眼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需要,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加强质量建设,大力提高快速动员和遂行作战任务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编成科学、可靠管用的预备役部队,为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意见》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备役部队调整改革,进一步优化编成结构,完善体制编制,充实骨干力量,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各项保障,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关键是提高质量和效能。要按照政治合格、组织坚强、训练有素、作风优良、装备良好、动员快速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全面建设。
《意见》强调,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是预备役部队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和平时期锻炼部队、提高战斗力的有效途径。预备役部队参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要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把发展当地生产力与提高部队战斗力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预备役部队建设军事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预备役部队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责任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要把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