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警车上押解下来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每个人的头上都多了一个深色头套,疑犯脸部只露出两个眼睛。据悉,这是卢氏县人民法院着意向国际惯例靠拢,在三门峡法院系统率先启用
据卢氏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刑事被告人戴头套,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中一项新措施。根据我国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被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被确定有罪。采取国际通行的在疑犯头部戴上头套方式是力求使刑事看押、提审工作趋于规范化,既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也有利于安全、顺利地完成押解任务。
目前,此种做法已在我国个别城市实行,这是三门峡地区第一次出现蒙面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