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发表的《小课桌何时不再“漂泊”》一文表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这值得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教育是根本。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能否受到应有的良好的教育,已经成为农村教育工作的延伸部分,成为直接关系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
双基”目标的大事。这一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1998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下发文件,明确提出了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根据这些文件精神,各地相继制定出台了有关的政策和法规。但是,由于城市农民工群体有流动性大、收入低等特点,以及现行的教育体制不相适应、有关部门重视不够等原因,时至今日,在一些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就读环境仍然较差,有的面临失学的危险;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普遍缺乏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师资条件,有的“身份”长期得不到确认,甚至动辄被查封,难以为继。
让人人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是城市基础教育“以人为本”的题中应有之义。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农民工与城里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农民工的孩子,没有理由受到冷落和忽视。对此,社会各界固然义不容辞,最重要的,还是各级政府要把它列入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议程,采取措施,拿出办法,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