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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商品不能一烧了之

2004-04-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上海 郭军 我有话说

报载:3月15日上午9时某市工商局在全国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在某垃圾场焚烧销毁200万件、价值324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食品、服装、光盘等类商品及商品标识,有效地打击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而象这样的现象全国并非仅此一地,仅此一次。每每都会有价值多少万元的假冒商品被销毁。虽然我们对假冒商品深恶痛

绝,但看到这样的场景仍让人心疼。我国还不富裕,还应提倡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垃圾尚且可以分类回收,加以利用,收缴的商品为什么不能加以合理利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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