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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要求公路建设最严格地保护耕地

2004-04-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交通行业要增进对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政策的了解,把保护耕地变成全体交通建设者的自觉行动。”交通部今天向各地下发了《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

《意见》中明确指出,公路建设要与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不能片面追求高标准

、高指标。公路建设应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严格施工的要求,控制占地数量,同时要采取改地、造地、复垦等综合措施进行土地恢复、改造,增加地力。具体而言,农村公路改建要尽量在原有路基上加宽改造,尽量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农村公路改建标准和规模;公路建设中废弃的旧路要尽可能造地复垦;对公路沿线是耕地的,要严格控制绿化带宽度;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交通部要求,各地要正确处理公路建设用地与节约用地的关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切实做到依法、科学、合理用地。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建设土地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浪费土地资源的公路建设项目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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