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0日电记者张翼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切实降低化肥等农资价格,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家发改委19日发出《关于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努力降低农资零售价格的通知》,要求各地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降低农资零售价格。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磷酸二
《通知》明确指出,对其他化肥品种出厂价格实行上限控制。企业生产的各品种化肥出厂价格,一律要以现行(4月20日,下同)实际价格水平为准,只许下降、不得提高。对化肥批发、零售环节立即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控制。企业经营化肥从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最高不得超过7%。
发改委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监管,务必使当地主要播种的享受政府补贴的稻谷、小麦等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稳定在今年2月底的水平。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派出巡查组,督促地(市)、县坚决落实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一系列农资价格政策,并加强对农资价格政策的宣传,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促进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