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重要任务,对促进新世纪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的决定,近一段时间,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为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做了先期的工作准备,提出了制定规划的工作方案,
一、站在历史与哲学的高度,充分认识科技进步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明确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目标。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意义十分重大,关系到新世纪我国科技的发展,关系到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因此,应该认真研究总结十九世纪后半叶以来,尤其是二十世纪科学技术进步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深刻变化。这一百多年来,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科技的推动经历了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并正向信息社会或者称为知识经济社会纵深迈进。这种变化从哲学上,即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看,人类正在由利用科学技术改造自然,转向改造社会与人,使社会更为和谐地发展,使人的生活更为舒适、健康。根据专家计算,我国社会工业化程度为50%左右,所以,未来我国的发展既面临进一步工业化的艰巨任务,又面临转向知识经济、信息化社会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这就要求我们既要考虑科技促进经济发展,又要考虑科技促进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将目标定为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以及提高我国社会发展水平,为人民服务两个重点。站在历史的高度,还应充分研究二十世纪一百年,科学技术在我国发展的曲折历程,总结在封建社会、半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以及改革开放新时期社会主义社会多种社会制度下科技发展的经验、教训,尤其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发展间的相互关系,分析阻碍我国科技发展的文化、经济、社会关键因素。
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世界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进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新世纪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我国在这种背景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当前,全党、全国人民已形成共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这一目标关键要依靠科技进步、依靠科技创新。但是,面对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我国的科技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政府科技管理体制不能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社会的发展要求,科技部、科学院、自然基金委等多头管理造成的资源不能共享、效率低下;科技运行机制不够灵活;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刚刚超过1%,与发达国家2%―2.5%的水平相差较大;支撑科技发展法律不健全,发展环境不令人满意;科学研究中的浮躁、造假、腐败等反科学问题较多。这些问题要求在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予以研究、考虑,并以改革、创新精神,大胆研究推动科技发展中市场与政府作用的关系问题,从法律、体制、机制上入手,探索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的改革方向。这项工作已不是科技部单独所能完成的,需要中央决策、全面推动。
三、统筹科技与教育的发展规划,使科技与教育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教育密不可分,互为支撑。教育为科技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另一方面,统计显示:2001年,全国高校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数占总数的76%,重点项目数占56%,国家863项目高校获得数占50%以上;国家三大奖项中,高校获自然科学奖占总数的50%,技术发明奖占总数的66%,科技进步奖占总数的46%;国际三大检索中SCI收录我国的论文数,高校占70%,EI收录我国的论文数,高校占75%;高校建有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占总数的63.2%。高等学校正在成为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高新技术研发的重要方面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强大生力军。因此,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必须与教育发展规划,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更为重要的是在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与教育发展规划中,给出解决科技与教育行政管理分割的办法。这是前述管理体制问题的一个重要事例,同样需要中央从全局考虑,予以解决。
四、强调科学普及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科学技术不只为人类带来物质上的利益,同时科学更重要的价值是其精神,科学精神是人类文明中最宝贵的一部分。“十六大”报告在“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中指出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说明党中央对科学技术促进精神文明的作用有充分认识。因此,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应强调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全面研究考虑如何实现“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气氛”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