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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行政长官报告听取香港各界的意见

2004-04-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夏文辉 我有话说

新华社深圳4月22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4月25日至26日召开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报告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4月21日至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在深圳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港方委员,香港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界人士、政界人士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所提报告的意见,并与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交换了意见。

在座谈会上,香港各方面人士就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反映了香港社会各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许多人士认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需要进行修改,但一定要遵循从香港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有利于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的均衡参与,有利于行政主导体制的有效运行,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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