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4月22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4月25日至26日召开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报告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在座谈会上,香港各方面人士就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反映了香港社会各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许多人士认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需要进行修改,但一定要遵循从香港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有利于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的均衡参与,有利于行政主导体制的有效运行,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