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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开庭审理马加爵故意杀人案

2004-04-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田雨 我有话说

新华社昆明4月22日电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加爵故意杀人案。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马加爵提起公诉。法庭经过一天的审理后宣布休庭,法庭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人马加爵,今年22岁,系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4年

2月上旬,马加爵在昆明市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与其同学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等人在打牌过程中发生冲突,于是产生了杀害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龚搏4人的念头。2004年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马加爵采取“用铁锤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唐学李等4被害人逐一杀害,并把4被害人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内。马加爵作案后于2月15日晚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3月15日晚,被告人马加爵被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法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被告人马加爵的指定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大量书证、物证及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被告人马加爵依法进行了自我辩护,并在法庭审理结束时,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当日还对4被害人亲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合并进行了审理。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被害人的亲属,被告人马加爵的亲属,新闻记者和其他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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