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4月24日电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马加爵系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2004年2月上旬,马加爵在学校与其同学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等人为琐事争执,认为自己在学校的名声受到诋毁,原因都是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加爵为报复杀人而进行了一系列周密而细致的准备,积极实施犯罪,最终致4人死亡。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马加爵为泄私愤图报复而连续、残忍地杀害多人,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依据刑法第232条、第57条第1款、第64条的规定,法院做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