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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逻辑的真、善、美

2004-04-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爱华 我有话说

在研讨逻辑的过程中,大家都对逻辑的求真之维给予充分肯定,而逻辑的德性之维和审美之维则处于遮蔽状态。本文主要以普通逻辑为解析对象,试图将其中处于遮蔽状态的真、善、美的三重维度予以展露,进而使人们关注逻辑的求真、臻善、审美的三重功能。

逻辑的求真之维

黑格尔在界定

逻辑学研究对象时说过,“真理就是逻辑学的对象”。因而关于“逻辑与求真”,应是逻辑的题中之意。然而,这里笔者关注的不是“逻辑要不要求真”或“逻辑与求真有无关联”,而是“逻辑是如何求真的?”在以往,普通逻辑的教学研究,均从肯定的、确定的和既成的思维视角,从相对独立的方面对有关理论加以阐释或分析。而在近几年的逻辑教学与研究中,展露的却是普通逻辑的另一方面――批判性思维――从否定(质疑)的、不确定的和生成过程中的分析解剖相关的案例,从题干、问题和选项的联动中,从错综复杂的多重关系中分析和把握思维对象。这就使逻辑获得了一种新的魅力。正如黑格尔所说,“认识到思维自身的本性即是辩证法,认识到思维作为理智必陷于矛盾、必自己否定其自身这一根本见解,构成逻辑学上一个主要的课题”。因此,逻辑在求真运思中,既有其肯定的思维向度,又有其否定(批判性)的思维向度。其肯定的思维向度表现为,根据逻辑思维规律(或规则),在思维对象发展的相对稳定状态之中,在其相对静止的条件下,考察其属性,判断其真假,推断思维对象之间具有的逻辑因果联系。其否定(批判性)的思维向度表现为,根据逻辑思维规律(或规则),对业已形成的有关思维对象的发展状态、属性、判断以及关于思维对象之间具有的逻辑因果联系的推断进行批判性判定:或类比其逻辑错误、逻辑思维方法,或探寻其假设,或削弱其论证等等。通过这种正向与逆向的逻辑运思,达到求真的目的。

逻辑的德性之维

逻辑与德性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于思维活动的个体尤其是科学创新人才而言,有助于培养其思维品性――理智德性。就普通逻辑而言,它要求人们在思想交流过程中,在逻辑运思中,必须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符合逻辑,论证依据充分,这不仅是求真的要求,也是对人的思维品性――理智德性的培养。关于德性,亚里士多德曾阐释道:“德性有两种:理智的和道德的。理智的德性,是由于训练而产生和增长的(所以必需时间和经验);道德的德性则是习惯的结果”。人的思维品性不会与生俱来,而是后天“训练而产生和增长的”。因而逻辑是对人的思维品性――理智德性培养和训练的必经环节。对于科学创新人才而言,良好的理智德性,是其道德德性得以生成的理智基础;同时,道德德性决定其人生目标与价值取向。二是从逻辑的论证功能而言,可以揭露谬误,反驳诡辩,伸张正义。逻辑通过揭露诡辩中的逻辑谬误,能澄清事实真相,使人们明是非、辨真伪、识美丑、知善恶,使正气得以弘扬,正义得以伸张。三是逻辑的数学化――数理逻辑的发展推动了计算机的发展,从而推动了社会发展与人的解放的进程:社会各行各业的自动化,不仅使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而且也从繁重的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这样,使人们有更多的闲暇时间从事发展与创新活动。

逻辑的审美之维

逻辑不仅具有求真、臻善的功能,更有审美价值。黑格尔在界定美时指出,“美就是理念,……美与真是一回事。这就是说,美本身必须是真的。”尽管在严格意义上,真与美有分别,但“当真在它的这种外在存在中是直接呈现于意识,而且它的概念是直接和它的外在现象处于统一体时,理念就不仅是真的,而且是美的了”。

逻辑的审美价值具有丰富的内涵:一是概念的逻辑美,表现为,内涵与外延的关联美;概念种类的多样美;概念外延间关系具有包容美、同一美、层次美、互摄美和区别美;定义则具有明晰美;划分具有层级美;概括的递进美与限制的逆溯美。二是判断的逻辑美,表现为,性质判断形式的多样美;其对当关系的关联美和对称美;主谓项的周延美;复合判断的逻辑美则主要表现为,复合判断真值表的明晰美;逻辑表达式的形式美与简洁美;负判断之间的转化美。三是推理的逻辑美,表现为,性质判断换质推理的否定美、换位推理的主谓项之间的易位美;三段论则具有逻辑结构的严谨美、逻辑形式的简洁美和逻辑体系的和谐美。复合判断推理的逻辑美则表现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蕴涵美;推理形式的多样美。四是逻辑规律的逻辑美,主要显现为,逻辑规律的统摄美;简洁美,严谨美。五是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的逻辑美,表现为综合美;创新美;超越美。六是论证的逻辑美,突出表现为求真美和自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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