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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在美国

2004-04-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冯琳 我有话说

全美教育评估的结果显示,学生掌握公民常识普遍不甚理想。学生们知道总统是谁,也知道谁是民权之父,但对于美国宪法的精神所在、政府如何运作等问题,则缺乏更深层的了解。这与10年前首次举办全美教育评估时的结果形成很大反差。当时有三分之二的学生成绩达到公民常识测验的标准,五分之一的学生可以算得上精通。近

10年来,在学校课程计划的拟订中,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公民常识这门课程。而公民教育的弱化,造成学生对政府运作认知的贫乏,甚至对自己具备的公民权也不是很清楚。

在美国的中学,公民课程是进行公民和国家观念教育的主渠道。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主要包括:介绍美国的政府及其组织结构;让学生成为对政治生活有选择、判断和要求的人;学会投票的技巧等。“说服学生去投票”是美国公民课教师的重要责任,因为美国人认为公民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投票权。但投票率下降已成为美国政治生活中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政界和教育界都在争取使其有所回升。40年前,18~24岁公民参与大选的投票率是55%,而现在这一比例下降到26%;在一般选举中仅为18%。

青年人为什么不参加投票?学生们的理由主要包括:投票无用,个人不可能影响整个局势;政治生活与我无关;竞选中的丑闻常带来各种烦恼和麻烦;政客们讲假话,不兑现竞选时的诺言;政治生活中有太多腐败现象;都是有钱人当选,我投票有什么用?等等。

在美国只可以说服但不能强迫公民投票。因此,公民课程的老师面对的挑战就是如何在高中阶段让学生明确投票的意义,使其在上大学乃至成年以后都不放弃投票权。老师会告诫学生们:你们的参与是重要的!如果不投票,你就失去了投票的权利。

与美国中小学的其他课程一样,学校和教师在选择公民课程的教材和课程设计上有很大的自主权,但很多州都制定了统一的课程标准。近几年联邦政府还支持民间的基金会――设立于圣地亚哥的“公民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和开发了名为《We the people》的公民课教材,免费发行,供教师选用。其中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4个部分:政府的原则和政府的文献;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政府如何行使职能;政府的国际关系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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