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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甬祥阐述新的科技发展观

2004-05-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光荣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2004年3月19日,本报刊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撰写的文章《把握科技创新规律树立新的科技发展观》。在日前举行的中科院党组中心组第3次学习讲座上,路甬祥院长作了题为《关于新的科技发展观的若干思考》的报告,进一步阐述了“以人为本,创新跨越,

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的科技发展观。

路甬祥强调,“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的科技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在科技工作中的体现,落实新的科技发展观必将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知识基础和技术支撑。

路甬祥解释说,“以人为本”一是指人才是创新的根本,二是指创新的目的也是为了人,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创新为民。我国与发达国家科技的差距,主要是人才的差距,尤其体现在战略科学家和领衔科学家的数量和质量上。我们要不断健全完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建立符合科技创新的人才队伍结构和梯队,通过分类管理,使各类人才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

科技的“创新跨越”包括基础研究领域的原始创新,战略高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自主创新和系统集成。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确定科技创新跨越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讲到“竞争合作”时,路甬祥指出,现代科学的特征,现代科学的多样性和跨学科性,现代科学技术的系统性等,决定了科技创新必须走“竞争合作”之路。如果只有竞争没有合作,科技创新将无法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不仅需要科技人员的合作,而且需要科技人员与技术支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合作,需要科技界和其他领域的人士和机构合作。

路甬祥介绍说,“持续发展”是指科技创新应具有持续性和发展性。“持续性”表征了创新工作的历史继承性和连续性,要求我们尊重他人的科学首创,要求创新工作需要前瞻布局并持之以恒,最终做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创新成果。“发展性”表征了科技工作的方向性和阶段性,要建立一种能够不断修正和调整科技发展方向的机制和工作模式,同时,将科技自身发展需求与社会发展需求尽可能紧密结合起来,使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同时不断找到新课题,获得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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