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针对近年来汽车投诉不断上升的现状,以及一些汽车随车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显示不公平条款,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向有关汽车制造商分别发出《劝谕改正函》。
《劝谕改正函》就相关汽车企业的产品说明书,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和《消
受到劝谕的企业有江苏悦达起亚轿车有限公司、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南京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西安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
据了解,一些汽车随车文件成为格式化合同,给消费者带来不少麻烦。中消协希望从事汽车生产、销售、修理的经营者切实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法定义务,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以诚信行为树立自己的市场形象,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推进我国汽车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